效益主义
效益主义(Utilitarianism),又译为功利主义,是理论-后果主义中最著名、影响最广泛的一种理论。其核心观点是:一个行为在道德上是“对的”,当且仅当它能够为最大多数的相关者带来最大程度的幸福或快乐(Utility)。这就是所谓的“最大幸福原则”。
理论-效益主义 (Utilitarianism): 这是最著名的一种后果主义。它认为,最佳后果是指能够为最大多数人带来最大幸福或快乐(utility)的后果。
核心论点
效益主义是一种不偏不倚的、以增进总体福祉为目标的伦理学。它要求我们在做道德决策时,像一个“仁慈的旁观者”一样,平等地考虑每一个受行为影响的人的幸福和痛苦,并选择那个能让总体幸福值最大化的行为。
代表人物主要有英国哲学家人物-边沁(Jeremy Bentham)和人物-密尔(John Stuart Mill)。人物-边沁更倾向于从量的角度计算快乐和痛苦,而人物-密尔则引入了“质”的区分,认为精神的、智性的快乐比纯粹感官的快乐更高级、更有价值。
面临的挑战
尽管效益主义的初衷(增进总体幸福)非常崇高,但它在实践和理论上都面临着一系列深刻的挑战,这些挑战通常通过各种概念-思想实验来揭示:
- 正义与权利问题:为了最大化总体幸福,效益主义似乎可以允许牺牲无辜者的基本权利甚至生命。例如,在思想实验-麦克洛斯基的效益主义告密者或思想实验-艾文的无辜的罪犯中,为了防止更大的骚乱或伤害,效益主义可能会支持惩罚一个无辜的人。
- 特殊义务问题:效益主义要求我们不偏不倚,但这与我们对家人、朋友的特殊责任感相冲突。在思想实验-戈德温的火灾救援中,效益主义似乎要求我们放弃拯救自己的亲人,而去拯救一个能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的陌生人。
- 要求过高问题:效益主义似乎要求我们时刻计算所有行为的后果,并始终选择那个能最大化总体幸福的选项,这使得道德成为一种难以承受的负担。
- 对意图的忽视:它只看重结果。一个出于恶意但偶然带来好结果的行为,在效益主义看来也是道德上正确的。
为了回应这些挑战,效益主义内部分化出了“行为效益主义”(Act Utilitarianism)和“规则效益主义”(Rule Utilitarianism)等不同版本,试图在坚持最大幸福原则的同时,更好地与我们的道德直觉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