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实验:勃兰特的效益主义继承人
“勃兰特的效益主义继承人”是由哲学家理查德·勃兰特(Richard Brandt)提出的一个概念-思想实验,与思想实验-麦克洛斯基的效益主义告密者类似,它也旨在挑战理论-效益主义,揭示其与我们关于正义、权利和承诺等道德直觉的深刻冲突。
思想实验的内容
勃兰特邀请我们想象一个关于遗产继承的情境:
设想你的父亲去世了,他将全部遗产都留给了你。然而,你知道你父亲有一个私生子,他现在正穷困潦倒。
你面临一个选择:
- 遵守父亲的遗嘱:你将获得全部遗产,过上富裕的生活。
- 违背父亲的遗嘱:你将遗产分一半给你那个同父异母的、急需帮助的兄弟。
从效益主义的角度计算,将一半遗产分给你的穷兄弟,所能产生的总体幸福感(utility)要远大于你一人独享全部遗产所带来的幸福感。因为对于一个穷人来说,一笔钱能极大地改善他的生活,增加巨大的幸福;而对于已经富裕的你来说,更多的钱带来的幸福增量则要小得多(即“边际效益递减”)。
实验的目的与结论
这个思想实验的核心问题是:你是否有道德义务必须将一半遗产分给你的兄弟?
- 从理论-效益主义的角度看:答案是有义务。因为这样做能够最大化总体幸福,所以这不仅是值得赞扬的,更是道德上必须去做的正确行为。
- 从道义论和常识道德的角度看:答案是没有义务。我们通常认为,遵守合法的遗嘱和承诺是一种道德义务。虽然将钱分给穷兄弟是一种非常善良、值得称赞的慈善行为,但它是一种超义务行为(supererogatory),即超越了基本道德要求的行为,而不是一种必须履行的责任。
这个思想实验的结论是,理论-效益主义可能会提出过高的道德要求,并将所有行为都纳入道德计算的范畴,从而抹杀了“值得赞扬的慈善行为”与“必须履行的道德义务”之间的重要区别。
它表明,我们的道德生活中,似乎存在一个私人领域,在这个领域里,我们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合法利益,而不必时刻以最大化社会总体幸福为唯一目标。这构成了对理论-效益主义普遍适用性的一个有力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