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性伦理学
德性伦理学(Virtue Ethics)是三大主流规范伦理学理论之一,与理论-后果主义和道义论不同,它的关注焦点不是孤立的行为或抽象的规则,而是行动者的品格(character)。
理论-德性伦理学 (Virtue Ethics): 这种观点认为,道德的价值在于培养良好的品格。
核心论点
德性伦理学的核心问题不是“我应该做什么?”,而是“我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它认为,伦理学的根本任务在于识别、培养和实践那些能够使人繁荣(flourish)和过上美好生活(Eudaimonia)的优良品格特质,即“德性”(virtues)。
- 德性:如勇敢、诚实、仁慈、公正、节制、智慧等。这些是值得赞赏的、稳定的品格倾向。
- 恶性:如怯懦、欺骗、残忍、不公、放纵等。
德性伦理学认为,一个有德性的人,在面对具体情境时,能够凭借其良好的品格和实践智慧(Phronesis),自然而然地做出正确的行为。因此,正确的行为是从一个有德性的品格中流露出来的行为。
历史渊源
德性伦理学的思想根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特别是人物-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人物-亚里士多德详细分析了各种德性,并提出了著名的“中道”(Golden Mean)学说,认为每一种德性都是两种极端(恶性)之间的中间状态(例如,勇敢是怯懦和鲁莽之间的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