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果主义
后果主义(Consequentialism)是一大类规范伦理学理论的总称,其核心观点是:一个行为的道德价值(对与错)完全由其后果(consequences)来决定。正确的行为就是那个能够产生最佳总体后果的行为。
理论-后果主义 (Consequentialism): 这种观点认为,行为的道德价值是由其后果决定的。
核心论点
后果主义是一种目标导向的伦理学。它首先定义什么是“好的”或“有价值的”状态(例如,快乐、幸福、知识、偏好的满足等),然后将“对的”行为定义为能够最大化这种“好”的状态的行为。
主要形式
后果主义内部有多种不同的理论,其主要区别在于它们如何定义“最佳后果”:
- 理论-效益主义 (Utilitarianism): 这是最著名的一种后果主义。它认为,最佳后果是指能够为最大多数人带来最大幸福或快乐(utility)的后果。代表人物有人物-边沁和人物-密尔。
- 理论-伦理学的利己主义 (Ethical Egoism): 它认为,最佳后果是指能够为行动者自身带来最大利益的后果。每个人在道德上都应该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
- 利他主义 (Altruism): 它认为,最佳后果是指能够为他人带来最大利益的后果,行动者自身的利益不在考虑范围之内或占次要地位。
面临的挑战
后果主义,特别是理论-效益主义,面临着一些经典的伦理困境和挑战:
- 对个人权利的忽视:为了追求总体利益的最大化,后果主义似乎可以允许牺牲无辜个体的权利甚至生命(例如,思想实验-麦克洛斯基的效益主义告密者)。
- 对特殊义务的忽视:它要求我们不偏不倚地对待每一个人,这似乎与我们对家人、朋友所负有的特殊义务相冲突(例如,思想实验-戈德温的火灾救援)。
- 计算的困难:在实际情况中,要预见一个行为的所有后果,并精确计算哪一个能带来“最大”的善,几乎是不可能的。
- 对动机的忽视:后果主义只关心结果,而完全不考虑行动者的动机。一个出于恶意但偶然带来了好结果的行为,在后果主义看来也是对的。
与后果主义相对立的主要伦理学理论是理论-形式主义(或道义论),后者认为行为的对错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某些道德规则或义务,而与后果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