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商品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所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
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
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对象化或物化在里面。
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
展开阐述
价值是概念-商品的两个基本因素之一,但它与概念-使用价值的物质性不同,它不包含任何一个自然物质原子,是一种纯粹的社会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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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的实体:形成价值的实体是概念-抽象人类劳动,即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当撇开商品的使用价值时,生产该商品的各种具体劳动就还原为它们共同的性质——人类劳动的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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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量: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它所需要的概念-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这指的是在现有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量成正比,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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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的表现:价值本身是不可捉摸的,它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即在概念-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概念-货币是价值的最终和最完善的表现形式。
一个物品可以没有价值(如空气、处女地),但没有一个物品可以在不是使用物品(即没有用)的情况下具有价值。价值是商品生产这种特定社会生产方式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