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价值形式是在简单的价值表现中,一个商品的价值通过与另一个商品的关系来主动表现时所处的位置。
前一个商品〈麻布〉的价值表现为相对价值,或者说,处于相对价值形式。后一个商品〈上衣〉起等价物的作用,或者说,处于等价形式。
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是同一价值表现的互相依赖、互为条件、不可分离的两个要素,同时又是同一价值表现的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两端即两极。
展开阐述
在最简单的概念-价值形式,即x量商品A = y量商品B
(如20码麻布 = 1件上衣)中,商品A(麻布)的价值得到了表现。它正处于相对价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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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作用:处于相对价值形式的商品在价值表现中起主动作用。它的价值存在通过与另一个商品(等价物)的对等关系而显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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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示价值的社会性:通过把自己的价值表现为与自身使用价值完全不同的东西(如麻布表现为上衣),相对价值形式揭示了概念-价值是一种纯粹的社会关系,是概念-抽象人类劳动的凝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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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等价形式的对立统一:相对价值形式的存在必须以另一个商品处于概念-等价形式为前提。同一个商品在同一个价值表现中,不能同时处于这两种形式。它们是同一价值表现中不可分离又互相对立的两极。
随着价值形式的发展,从简单的价值形式发展到扩大的价值形式,再到一般价值形式,相对价值形式也随之发展,最终在概念-货币形式中,所有商品都处于相对价值形式,而货币则处于一般等价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