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形式是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它通过一种商品与另一种不同种商品的社会关系来体现。
商品的价值对象性纯粹是社会的,那么不言而喻,价值对象性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
我们要做资产阶级经济学从来没有打算做的事情:指明这种货币形式的起源,就是说,探讨商品价值关系中包含的价值表现,怎样从最简单的最不显眼的样子一直发展到炫目的货币形式。
展开阐述
商品的概念-价值本身是无法直接看到的,它必须通过一种形式表现出来。马克思详细分析了价值形式的发展过程,揭示了概念-货币的起源。这个发展过程包括四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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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
x量商品A = y量商品B
(例如,20码麻布 = 1件上衣)。这是最简单的价值关系,一个商品的价值通过另一个商品表现出来。在这里,商品A处于概念-相对价值形式,商品B处于概念-等价形式。 -
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一个商品的价值被表现为商品世界中其他无数元素的总和。例如,20码麻布 = 1件上衣,或 = 10磅茶叶,或 = 40磅咖啡等等。这种形式表明,商品的价值与任何特殊的使用价值无关,它体现的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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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价值形式:商品世界的价值被表现在从商品世界中分离出来的同一种商品上。例如,所有商品都用麻布来表现自己的价值。这种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麻布)获得了与其他一切商品直接交换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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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形式:当一般等价形式由于社会习惯而最终同某一种独特的商品(如金)的自然形式结合在一起时,一般价值形式就转化为货币形式。金成了货币商品,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就是概念-价格。
通过对价值形式的分析,马克思揭示了货币的秘密,即货币是商品内在的价值矛盾(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发展的必然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