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过程是商品占有者们相互让渡自己的商品,并使商品作为价值来实现的社会过程。

为了使这些物作为商品彼此发生关系,商品监护人必须作为有自己的意志体现在这些物中的人彼此发生关系……这种具有契约形式的(不管这种契约是不是用法律固定下来的)法的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

交换过程使商品从把它们当作非使用价值的人手里转到把它们当作使用价值的人手里,就这一点说,这个过程是一种社会的物质变换。

展开阐述

交换过程是商品内在的概念-使用价值概念-价值的对立的外部表现。在这个过程中,商品占有者必须承认对方是私有者,并通过共同的意志行为进行交换。

  1. 商品的形态变化:交换过程的核心是商品的形态变化,即W—G—W(商品—货币—商品)的循环。这个循环包含两个对立的阶段:

    • W—G(卖):商品转化为货币。这是“惊险的跳跃”,因为商品能否卖出,即它的私人劳动能否被承认为社会劳动的一部分,是不确定的。
    • G—W(买):货币再转化为商品。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可以购买任何其他商品。
  2. 货币的产生:随着交换的扩大和加深,商品内在的矛盾要求价值有一个独立的形式。通过社会的行动,一个特定的商品(如金)被分离出来,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于是概念-货币就产生了。

  3. 社会物质变换:从物质内容来看,交换过程是W—W,即一种使用价值换成另一种使用价值。它打破了直接产品交换的个人和地方的限制,发展了人类劳动的物质变换,并形成了一系列不受当事人控制的社会联系。

商品流通(W—G—W)把换出自己的产品和换进别人的产品这两个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分离开来,从而也孕育了危机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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