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政是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为应对财政压力、筹集发展资金而形成的,以土地出让和开发为核心的预算外收入模式,是推动过去数十年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重要资金来源。

分税制并没有改变地方政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任务,却减少了其手头可支配的财政资源。虽然中央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可以填补预算内收支缺口,但发展经济所需的诸多额外支出,比如招商引资和土地开发等,就需要另筹资金了。一方面,地方可以努力增加税收规模。虽然需要和中央分成,但蛋糕做大后,自己分得的收入总量也会增加。另一方面,地方可以增加预算外收入,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围绕土地出让和开发所产生的“土地财政”。

所谓“土地财政”,不仅包括巨额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还包括与土地使用和开发有关的各种税收收入。

所以商住用地虽然面积上只占出让土地的一半,但贡献了几乎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因此“土地财政”的实质是“房地产财政”。

展开阐述

背景与成因

1994年的016-关键事件-1994年分税制改革改变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地方财权上收,但发展经济和城市建设的事权依然繁重。为了弥补财政缺口并筹集发展资金,地方政府不得不大力发展预算外收入。随着1998年住房商品化改革和2002年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的推行,城市土地价值飙升,地方政府通过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开启了大规模的“土地财政”模式。

核心构成

土地财政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两部分:

  1. 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这是最主要的部分。通过“招拍挂”制度出让商业、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为地方政府带来了巨额收入。这笔收入成为地方政府推动城市建设和工业化的“第二财政”,2018年高达6.3万亿元,规模相当于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的89%。
  2. 土地相关税收:包括直接与土地相关的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以及与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企业相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运作模式

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运作模式可以概括为“一手搞工业化,一手搞城市化”:

  • 低价供应工业用地:为了012-核心概念-招商引资,发展制造业,创造税收和就业,地方政府以极低的价格、甚至补贴的方式供应大量工业用地。
  • 高价出让商住用地:同时,通过限制住宅和商业用地的供给来维持土地的稀缺性,从而推高地价和房价,用高价出让商住用地的收入来反哺工业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影响与问题

关联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