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结构的基本三角是指由父母和子女构成的、比单纯的夫妇关系更为稳定的社会基本单元,其核心作用在于通过共同的抚育责任来巩固夫妇关系并保障种族的绵续。
两点地位的固定得靠第三点的存在。这是结构学上的原理,在社会团体的形式中也常常看见,两人间的关系靠了第三者的存在而得到固定。
从人类学者看来,社会结构中真正的三角是由共同情操所结合的儿女和他们的父母。
稳定夫妇关系的是亲子关系。
展开阐述
“社会结构的基本三角”是费孝通在《生育制度》中提出的核心概念,用以分析家庭作为社会最基本单元的构成原理。它强调,真正构成社会稳定基础的不是个人或夫妇,而是由父母和子女构成的“父母子”三角关系。
三角的结构与稳定性
- 夫妇关系的不稳定性:仅有两点(夫妇)的直线关系本质上是不稳定的。这种关系主要依赖于流动的、易变的性爱和情感,随时可能解体。
- 子女的稳定作用:第三点(子女)的出现,将两点的直线关系变成了稳固的三角结构。子女不仅是夫妇生物上的结合,更是他们社会关系和情感上的“具体化的共同希望”,将夫妇的未来联系在一起,促使他们为共同的抚育责任而合作,从而极大地增强了夫妇关系的稳定性。
- 社会确认:许多社会现象都反映了这一结构原理。例如,没有子女的夫妇在社会地位上常被视为处于过渡阶段,只有在生育子女后,他们的婚姻关系才被认为是完全确立和稳固的,家庭才算真正“完成”。
家庭作为普遍概念
- 家庭的定义:从社会学概念上说,“家庭”就等于这个由父母子构成的基本三角。这是抚育孩子、保障046-核心概念-种族绵续的最有效方式。
- 普遍性:尽管历史上存在关于群婚、母权制等不同婚姻形态的猜测,但作者认为,有可靠事实证明的、普遍存在的人类社会基本结构都是以父母子三角为基础的“双系抚育”家庭。
- 多婚制的实质:所谓的多夫制或多妻制,其本质也并非一个多角的团体契约,而是多个以某一个体为共同顶点的三角关系(如一个丈夫与多个各自抚育子女的妻子),其基本结构依然是父母子的三角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