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是为特定看法提供公共理据的正式说理活动,它通过建构理由来探究事物之所以然,旨在将看法转化为可理解、可辩护的真知,并以此促成一种更具整体性的理解。

论证可以视作较为正式的说理,基本意思在于为看法给出理由、提供理据。提供理据,与争论有关,论证总是针对或显或隐的反对意见。

得到证明的看法是知识,得到论证的看法还是看法。

论证并非只是为某种洞见披上外衣,从根本上说,论证是一种自成一统的理解方式——通过对所以然的探究把东一处西一处的道理联系起来,使我们获得整体的眼光,或曰Uebersicht,综观。

展开阐述

“论证”(Argument/Justification)是“说理”活动中更正式、更结构化的形式,是连接“009-核心区分-看法与知识”的关键环节。

定义与公共性

论证的核心在于为我们持有的“看法”提供具有公共性的“理据”(理由和证据)。它不同于个人灵感或私密经验,论证所依赖的理由必须是他人也能理解和接受的“公认的东西”。它旨在将一个主观的看法,置于一个公共的、理性的平台上来加以辩护和审视。

论证与“说理”、“证实”、“证明”的区分

书中对这几个相关概念做了细致区分:

  • 论证 vs. 说理:论证是“较为正式的说理”,更具学术性和结构性。
  • 论证 vs. 证实:证实是通过摆出无可辩驳的事实来终结争论,例如在火星上舀起一碗水。论证则重在“讲道理”,即使有事实,也需要通过道理将其与结论联系起来。
  • 论证 vs. 证明:证明特指数学或严格逻辑中的演算,它能从真前提推导出唯一的、具有强制性的结论,从而获得确定的“知识”。而论证,即使再有力,也只是增强了看法的合理性与说服力,“得到论证的看法还是看法”。

论证的目的:探究“所以然”

论证的根本目的,并非仅仅是说服对方接受一个结论。更深层次上,它是一种“探索事物之所以然”的理解方式。通过构建理据,论证将原本零散、孤立的道理和经验联系起来,从而让我们获得一种“综观”(Uebersicht)或整体性的视野。这种对“所以然”的探究,其过程本身就构成了一种新的、更深刻的理解,其意义远大于单纯的输赢。

论证与看法的动态关系

我们总是先有看法,再为之论证。但这并不意味着论证只是虚伪的装饰。一个真诚的论证过程,会迫使我们去面对那些与我们原有看法不符的理据。因此,论证不仅是说服他人的工具,更是我们检验、修正和深化自己看法的途径。通过论证,一个粗浅的看法得以发展和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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