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制度综述
唐代是中国政治制度史上的一个关键转折点。它不仅继承和发展了汉代以来的制度,更开创了诸多影响后世千年的新格局,构成了中国历史下半段的制度基础。
我们可以说:唐代是中国历史上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一个最大的转捩中枢。
唐代制度的四大开创
钱穆先生将唐代的制度变革总结为四个主要方面,这四个方面分别结束了中国历史前半段的旧制度,并开启了后半段的新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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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组织:结束了秦汉以来的三公九卿制,开创了影响后世深远的三省六部制。
论中央政府之组织:结束了上半段历史上的三公九卿制,而开创了下半段的尚书六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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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贤与能制度:结束了上半段以乡举里选和九品中正制为代表的选举制度,开创了下半段以科举考试为核心的选官制度。
论选贤与能:结束了上半段的乡举里选制,而开创了下半段的科举考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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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税制度:结束了上半段以田租、力役、土贡分项征收的租庸调制,开创了下半段以两税制为代表的单一税收制(合并为财产税)。
论租税制度,结束了上半段的田租力役土贡分项征收制,而开创了下半段的单一税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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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制度:结束了上半段“寓兵于农”的普及兵役制(全民皆兵),开创了下半段以府兵制为代表的自由兵役制(职业军人)。
论到军队:结束了上半段的普及兵役制,而开创了下半段的自由兵役制。
历史地位
唐代制度的全面革新,使其成为中国历史延续性的重要保障。与罗马帝国崩溃后便不复存在不同,唐朝覆亡后,其创立的制度框架依然被宋、明、清等后续朝代所继承和发展,使得“中国”作为一个文明和政治实体得以延续。这种强大的制度生命力,是唐代历史地位的伟大之处。
罗马帝国亡了,以后就再没有罗马。唐室覆亡以后,依然有中国,有宋有明有现代,还是如唐代般,一样是中国。这是中国历史最有价值最勘研寻的一个大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