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动态的、在时空中发生、发展、结束的过程,而“事实”则是从事情中截取出来的、用于支持论证的静态、无时态的片段。

事情发生、发展、结束,事实却不发生,也不发展或结束。

事情在时空中生灭,一件事情引起另一件事情。一个事实却并不引起另一个事实,而是在逻辑上支持一个结论。

我愿把世上的事情比作树林,把事实比作木材。树是自生之物,事实是有用之材。我们从自生之物取有用之材。我们从林林总总的事情那里选择、截取事实,为某种看法提供证据。

展开阐述

在《说理》第九章中,作者对“事情” (event/matter) 与“事实” (fact) 进行了关键区分,这对于理解论证的本质至关重要。

1. 动态过程 vs. 静态片段

  • 事情 (事情): 是动态的,具有内在的时间性。我们可以说“事情发生了”、“事情正在起变化”、“事情的经过一波三折”。它是在时空中展开的过程,有其发生、发展和结局。
  • 事实 (事实): 是静态的、摆在那里的。它没有时态,我们不能说“事实发生了”或“事实过去了”。事实是从连续的“事情”之流中,为了特定目的(通常是论证)而“截取”下来的片段。如同从生长的树林中伐取木材,事实是“有用之材”。

2. 叙述 vs. 论证

  • 事情 (事情): 我们“讲述”或“描述”一件事情的经过。事情与事情之间是时空上的因果联系,一件事情引起另一件事情。例如:“他偷了她的钱包(事情1),她立刻报了案(事情2)。”
  • 事实 (事实): 我们“陈述”一个事实,并用它来“论证”或“推断”。事实与结论之间是逻辑支持关系,而非时空继起关系。例如:“他偷走了她的钱(事实),因此他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结论)。”

3. 完整性 vs. 选择性

  • 事情 (事情): “事情”或“实际情况”是连成一片、林林总总的整体,如同一片完整的树林。
  • 事实 (事实): “事实”总是通过选择和截取而获得的。从同一件事情出发,可以通过不同的截取方式,呈现出颇不相同甚至扭曲原貌的“事实”。因此,不存在脱离了具体论证目的的“纯粹事实”。我们所谈论的“全部事实”,实际上是指“全部相关事实”。

总结

“事情”是原生、完整、动态的生活世界本身,而“事实”是为了说理和论证的需要,从中进行切割、筛选和固化的产物。混淆两者,就会误解论证的本质,例如,可能误将对“事实”的选择性呈现当作事情本身的全貌。

关联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