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理的根本目的并非简单地用论证去“证明”一个已有的看法或赢得辩论,而是通过探究事物之所以然,将零散的道理和经验联系起来,为自己和他人开辟看待事物的新视角与整体性理解(综观)。
与其说论证的目的在于从智性上使对方臣服, 不如说论证旨在创造新的理解途径。
我们把看法分辨为理据和结论,我们营建理据,是为了探索事物之所以然。而探究事物之所以然,构成了一种新的理解世界的方式。
通过论证,原本不相连属的东西联系起来,我们的零星所知、零星理解和洞见连成一片。Episteme,真知,哲学,科学,这些概念都强烈地要求这种明确的整体性。
伟大的哲学家没证明过什么,他们为我们理解世界开辟了新的道路。
展开阐述
这一论点是作者说理观的核心,它将“说理”从一种工具性的说服手段,提升为一种创造性的理解活动。
1. 超越浅俗的“手段-目的”观
作者批判了那种将说理仅仅视为“为了让别人同意我”的手段的看法。如果说理的目的仅在于此,那么它在改变他人深厚看法上,往往不如小说、宣传甚至利益交换来得有效。这种工具论贬低了说理的真正价值。
说理的意义内在于活动本身,即“探究事物之所以然”。我们为自己的看法寻找理据、构建论证的过程,本身就是在加深和重塑我们对世界的理解。
2. 从“证明”到“理解”
传统上,论证被理解为对一个结论的“证明”。但作者认为,这混淆了一般说理与数学证明。在哲学和日常说理中,论证的核心功能不是逻辑强制,而是促进理解。
- 逻辑的强制力 vs. 道理的穿透力: 逻辑可以让人口服,但未必能让人“心服”。道理的“穿透力”则在于它能与我们自身的经验和理解发生关联,让我们“看到”结论的合理性,而非“被迫”接受。
- 心服的达成: 真正的说服(心服),正是在于论证为我们“创造了新的理解途径”。它将我们本来不接受的结论,与我们已经接受的道理和经验连接起来,从而让这个结论变得可理解、可接受。
3. 获得“综观”(Uebersicht)
“创造新的理解途径”的最终成果,是获得一种整体性的眼光,即维特根斯坦所说的“综观”。
论证通过建立联系,将我们零散的知识、孤立的经验、瞬间的洞见组织成一个融贯的整体。在这种整体性的视野下,单个事实和看法获得了新的、更深刻的意义。因此,获得论证的看法,本身就是一个新的、更深厚的看法。
即使在论证过程中,我们最初的看法被证明是错误的,这个过程也绝非徒劳。因为通过它,我们获得了对相关事物的更广阔、更系统的理解,这本身就是论证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