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交易所是在城乡统筹改革背景下,于成都、重庆等地首创的、旨在为农村产权(特别是土地相关的指标和权利)提供公开、合法、规范化交易的创新市场平台。它的出现,标志着农村土地要素的配置方式,开始从行政主导向市场化、资本化方向发生根本性转变。

蓉渝两地出现的农村土地交易所,最重要的含义是为农村土地交易提供了一个合法架构。

如果说“三个集中”还非假政府之手不可,那么到了升级版的土地交易所,农民自己就可以把村庄节余的土地拿到市场上来交易了。

设立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开展土地实物交易和指标(即地票)交易试验。

展开阐述

农村土地交易所的“破土而出”,是中国土地制度改革中,市场力量自下而上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产物,是解决“半拉子”土地市场问题的关键一步。

交易所的诞生:为实践提供合法平台

在成都、重庆等地的改革之前,农村土地及相关权利的流转长期处于灰色地带。无论是“030-制度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行政主导的指标调剂,还是民间自发的农房买卖,都缺乏一个统一、透明、合法的交易市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作者在2007年就向成渝两地提出了“试办土地交易所”的构想。2008年,成都和重庆几乎同时挂牌成立了全国首批农村产权交易所。这些交易所的核心功能,就是为地票、挂钩指标、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各类农村产权,提供一个可以公开竞价、规范流转的合法市场。

核心机制:市场化定价与农民赋能

与之前各种改革实践最大的不同在于,土地交易所彻底引入了市场机制:

  1. 公开竞价:土地指标或权利的价格不再由政府或协议决定,而是由市场上的多元主体(企业、个人)通过公开竞价来形成,真实地反映了其稀缺性和价值。
  2. 农民自主参与:在完成了“013-核心概念-还权赋能”的确权之后,农民成为了独立的产权主体。他们可以自愿地、自主地决定是否要将自己的土地权利拿到交易所挂牌出售,以及如何使用获得的收益。

这标志着改革的逻辑从政府主导的“032-制度安排-三个集中”,演变为农民可以自主参与的市场化进程。

制度意义:通向统一市场的重要一步

土地交易所的建立,其意义远不止于提供一个交易场所。它从根本上冲击了“集体建设用地不得入市”的制度壁垒,为城乡之间土地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市场化配置提供了现实的通道。它是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实现015-核心概念-同地同权目标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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