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集中”是一项旨在优化空间资源配置的地方发展战略,其核心内容是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它最早由上海等地探索,以政府为主导,通过置换和盘活农村土地来破解城市发展瓶颈,并成为后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的原型。
这“三个集中”,是成都到江浙上海等地考察后学回来的。针对的问题,是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如何更合理地配置空间资源。
很明白,“三个集中”的主体是政府。不是吗?无论工业、农民居住和耕地,究竟向哪里集中,怎样完成集中,每一步都离不开政府的规划、推动和落实。
钱从哪里来?从节余的土地里来。问题是并不是任何地点的土地都值钱…离开这个条件,“宅基地置换”不成,“三个集中”更集中不成。
展开阐述
“三个集中”是2000年代初期,在中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率先出现,并被中西部地区借鉴的一种区域发展模式。它深刻地体现了以政府力量破解土地资源错配、推动城市化的努力,同时也暴露了这种模式的内在风险。
制度的诞生与目标
“三个集中”战略最早缘起于上海。在2000年初,面对浦东开发带来的建设用地瓶颈,上海提出了这一战略,旨在通过盘活占总面积90%的郊区土地资源,为城市发展腾出空间。其具体目标是:
- 工业向园区集中:改变过去“村村点火、到处冒烟”的工业布局散乱状况。
- 农民向城镇集中:通过宅基地置换等方式,引导农民集中到中心村镇居住,以节约土地,并改善其生活条件。
- 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将农民集中居住后腾出的零碎耕地,整合起来发展现代规模农业。
核心机制:政府主导下的空间置换
“三个集中”的实现严重依赖政府主导。其运作的经济逻辑是利用城乡之间的地价差:通过行政力量推动农村的土地整理和农民搬迁,将节余出来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置换到地价高昂的城市周边或开发区。城市化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则被用来反哺农村新社区的建设和对农民的补偿。
风险与演变
尽管“三个集中”在短期内能有效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和城市扩张,但其“政府主导”和强制性也带来了巨大风险:
- 权利侵害:在实践中,容易出现“被集中”的现象,农民在居住地点、耕地流转等方面的自主选择权难以得到保障。
- 利益纠葛:拆迁补偿、新社区选址、宅基地确认等过程极其复杂,容易引发激烈的社会矛盾。
作者指出,正是在推行“三个集中”的过程中遇到的这些“成本急升”的压力,倒逼像成都这样的地方,在2008年后转向了“013-核心概念-还权赋能”的新阶段,即首先通过产权确权来界定和保护农民的权利,再在此基础上探索市场化的土地流转方式。从这个意义上,“三个集中”也是后来更精细化、市场化的土地政策(如“030-制度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原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