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系偏重是指亲属体系为了适应社会继替对于清晰性和秩序性的要求,而被迫在以双系抚育为基础的亲子关系上,有侧重地(偏重父系或母系)传递社会地位与财产,从而形成的一种充满内在矛盾的权宜性制度安排。
亲属体系一出家庭立刻发生单系偏重的趋势。
换一句话说,亲属体系一旦被利用来作继替的原则,它就不能不适合继替作用的需要而偏重于单系了,虽则这种偏重显然是一种把父母强分轻重,和事实不合,和人情相左的权宜办法。
为了社会秩序和社会团结,社会继替不能不从单系,可是为了双系抚育中所养成的感情联系,单系继替也永不能彻底。
展开阐述
“单系偏重”揭示了生育制度中“抚育”与“继替”两大功能之间的核心矛盾。人的生理繁衍和情感基础是双系的(来自父母双方),但社会秩序的延续(即056-核心概念-社会继替)却要求规则是单系的(只从父方或母方继承)。这种结构性的错配,导致亲属体系呈现出“偏重”某一系,而非绝对单系或双系并重的复杂形态。
单系继替的必要性
尽管047-核心概念-双系抚育是家庭的情感和事实基础,但在社会继替层面采用双系原则(即子女同时从父母两方继承)会遇到无法克服的困难:
- 社会地位的不可分割性:许多社会身份和职位(如王位)是独一无二的,无法像蛋糕一样切成两半,分别传给儿子和女儿。
- 财产的零碎化:如果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在每一代都进行双系分割和重组,几代之后就会变得零星破碎,以致无法使用,严重影响生产和生活。
为了保证社会继替的有序、清晰、不发生混乱,社会不得不选择一个明确的、排他的单系规则(父系或母系)。
与双系抚育的内在矛盾
单系继替规则与双系抚育所产生的情感是相悖的。父母对子女的爱是双系的、无差别的,但在单系规则下,他们却必须在继替权利上对子女做出差别对待(例如,在父系社会,财产和地位主要给儿子,女儿则被视为“泼出去的水”)。
- 情感与规则的冲突:这导致了剧烈的内心痛苦和家庭悲剧。父母为不能继承家业的子女(如父系社会中的女儿)感到不公和心疼,却又无力改变制度,只能眼看其出嫁后在婆家受苦而“爱莫能助”。
- 制度的妥协:强大的双系情感纽带,使得纯粹的单系继替永远无法彻底实行。现实中充满了各种“补丁”和“漏洞”,如嫁妆(妆奁)、给已出嫁女儿的各种馈赠等,这些都是双系原则在单系制度下的顽强表现。
- 复杂的婚姻安排:为了调和这一矛盾,许多社会发展出复杂的婚姻形式,如交错表婚(娶姑母的女儿),其目的就是在名义上维持单系继替,而在实际上让财产和地位通过几代人的婚姻流转,又回到另一系的手中。
因此,最终形成的不是纯粹的单系,而是“单系偏重”,这是一个在社会秩序需求和人类基本情感之间不断拉扯、充满张力的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