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多继少是指在社会继替过程中,多个子女(多)继承有限的社会职位与财产(少)时,所引发的介于“平等均分”的情感需求与“差等继承”的现实需要之间的结构性矛盾,这一矛盾是同胞冲突(阋墙之争)的重要根源。
一方面,由于感情上的原因,有一种倾向要使继承者之间大家能有平等待遇;另一方面,由于地位的不同,继承者之间不能不发生差边的待遇。这个矛盾于是又引起了继替过程中种种错综纷纭的变化了。
权力是建立在社会的集合性上的,若是社会不分裂,权力也不能分裂。……权力的完整限定了以一继一的原则。
同胞兄弟却成了生存的威胁。阋墙之争怎能只说是世道的衰落?其间确有经济的基础,不容我们忽视的。
展开阐述
“以多继少”是056-核心概念-社会继替必然面临的另一个难题,它与060-核心概念-续绝(以少继多)共同构成了继替过程中的数量失衡问题。其核心在于,父母基于047-核心概念-双系抚育产生的平等之爱,与社会资源和地位的有限性及不可分割性发生了激烈冲突。
继替中的两难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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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分割的继承:权力的“以一继一”
- 困境:权力、爵位等社会地位具有整体性,无法分割。因此,多个儿子无法平等继承,必须采用“以一继一”的原则。
- 对策:为解决继承人资格问题,社会发展出长子继承制、幼子继承制或兄终弟及等规则。这些规则通过行序来明确唯一的继承人,旨在避免纷争。
- 后果:这种安排本质上是“不平等”的。被剥夺继承权的兄弟会感到被歧视,容易产生嫉妒甚至篡夺的心理,从而导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悲剧(萁豆相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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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割的继承:财产的“均分困境”
- 困境:土地、房屋等财产虽然可以分割,但平等均分的后果往往是灾难性的。
- 对策:在许多社会,尤其是在中国农村,采用诸子均分的原则,力求公平。
- 后果:在人口增加而资源不变的情况下,均分导致每代人的财产不断稀释、农场日益零碎化,最终使所有后代都陷入贫困。在这种情况下,“多一个兄弟,就少一份家产”,同胞从合作者变成了生存资源的直接竞争者,手足之情被残酷的经济现实所淹没。
社会的弥补与调和
面对这种结构性矛盾,社会发展出多种“补丁”式的解决方案:
- 人口控制:从根本上避免“多”的问题,如瑶族严格限制生育数量。
- 差别化出路:在实行长子/幼子继承制的地方,社会通常会为其他儿子提供不同的谋生途径,如从军、经商、做工或进入教会,以实现一种总体的、而非单一财产上的平衡。
- 延缓分割:通过“大家庭”组织和“不分家”的观念,将财产集中在家长手中,延缓财产分割带来的问题,但这又可能加剧057-核心概念-世代参差中的亲子矛盾。
归根结底,“以多继少”问题表明,在私有制和以亲属为基础的继承制度下,同胞间的合作关系始终受到利益分割的潜在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