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与价值”是伦理学中的一个核心二分法,它探讨的是“世界是什么”的事实陈述与“我们应该怎么做”的价值判断之间的关系。
伦理学中有一种无处不在的基本两分,在不同的理论或理路里,这种两分有不同的标示,如描述性与规范性,是与应当,事实与价值。
如果研究只涉及实然,与我或我们应当怎样做没有关系,那就是科学研究;如果研究只涉及应然,而没有实然为据,那就是道德说教。
世界不是由赤裸裸的事实组成,然后我们把评价投射到事实上去。
展开阐述
“是”与“应当”:休谟问题
- 这个问题的经典表述是“能否从‘是’(is)推出‘应当’(ought)”,也被称为“休谟问题”或“实然与应然问题”。
- 传统观点认为,事实领域和价值领域之间存在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无法从对客观事实的描述中推导出任何道德上或行动上的“应当”。
事实与价值的内在关联
本书作者认为,事实与价值并非截然二分,其关系远比传统看法复杂:
- 认知依赖于意图:我们对事实的认知往往始于并服务于我们“要做什么”的意图。我们确认河水深度,是因为想过河;我们确认钥匙的位置,是因为要开门。
- 事实依赖于社会环境:不存在脱离社会环境的“原子事实”。“借钱”这一事实,只有在私有财产、信用等社会制度框架下才得以成立。脱离这个框架,“递钱”这个物理动作本身并不构成“借钱”的事实。
- 语言的连接作用:我们的语言系统内在地连接了事实与价值。“借钱”这个词的概念本身就包含了“应当还钱”的要求。同样,“危险”就内含了“应当躲避”的含义。
- 评价与描述的融合:很多词语(如勇敢、欺骗、偷窃)既有描述性内容,也包含了评价性内容。它们并非先描述一个中性事实,再附加主观评价,而是在一个统一体中同时呈现事实与价值。
伦理学的特性
- 有我之知:与追求纯粹客观性的自然科学不同,伦理学探究的是与我们自身相关的道理,是一种“有我之知”。它不仅研究善恶,也做出善恶的评价,始终与探究者本人的生活相关联。
- 重在论理:伦理学要避免“全是主观的评价”,其关键不在于悬置评价,而在于为评价提供充分的理据。伦理学是日常说理的延展,重在细密的描述、分析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