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是指社会生产中不同劳动部门的划分,以及在特定生产过程中劳动被分解为各种不同的局部操作。

可以把社会生产分为农业、工业等大类,叫作一般的分工;把这些生产大类分为种和亚种,叫作特殊的分工;把工场内部的分工,叫作个别的分工。

展开阐述

马克思区分了两种基本的分工形式,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区别:

  1. 社会内部的分工:这是各种经济的社会形态所共有的。它以不同劳动部门的产品的买卖为中介,其前提是生产资料分散在许多互不依赖的商品生产者中间。社会分工的无政府状态和竞争是其主要特征。它以城乡分离为基础,并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而发展。

  2. 概念-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独特创造。它以生产资料集中在一个资本家手中为前提,局部工人不生产商品,他们的共同产品才成为商品。工场手工业分工的特点是资本家的绝对权威和专制。它有计划地将生产过程分解为各种局部操作,使工人终生从事一种片面的职能,从而变成畸形的“局部工人”。

这两种分工是互相制约的:社会分工的无政府状态是工场分工专制的前提,反之亦然。工场手工业分工通过使工人片面化和畸形化,极大地提高了作为概念-资本属性的社会劳动生产力,是生产概念-相对剩余价值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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