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耶尔是逻辑实证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将经验主义原则推向逻辑层面,主张任何有意义的命题要么是分析的(逻辑或数学),要么是经验上可证实的。在《说理》一书中,他主要作为040-关键理论-感觉资料理论的系统阐述者和代表者出现。

我们从来不曾看到或以其他方式感知(或“感觉”)到物质对象(或物质事物),至少我们从来不曾直接感知或感觉到它们,而是只感知到感觉资料。(第五章)

我们平常的确说,某某是我的太太,但哲学理论恰恰是要超出平常,你引证我们平常如何如何说是驳不倒这个哲学命题的。(第五章)

展开阐述

《说理》一书第五章的核心是围绕032-关键人物-奥斯汀对艾耶尔在《经验知识之基础》一书中所阐发的040-关键理论-感觉资料理论的批判展开的。艾耶尔的角色是这一理论的辩护者,其核心观点如下:

理论核心:感知即推论

艾耶尔主张,我们的感知经验实际上是一个“证据-结论”的推论过程:

  1. 直接与间接之分:我们永远无法“直接”感知到物质对象(如一本书、一头猪)。物质对象本身并不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
  2. 感觉资料作为直接对象:我们唯一能直接感知到的,是“感觉资料”(sense-data),即那些有颜色的形状、图案或声音。这些感觉资料是原始的、不可错的知识基础。
  3. 物质对象是推论的结果:物质对象是我们根据接收到的感觉资料“推论”或“建构”出来的。因此,我们看见的只是一本书的“符号”或“证据”,而非书本身。对物质对象的信念永远无法得到最终的、百分之百的证实。

哲学语言 vs. 日常语言

面对奥斯汀从日常语言用法出发的批判(例如,我们平常就说“我直接看见一本书”),艾耶尔的核心辩护策略是区分两种语言层面:

  • 承认日常用法:他承认,在日常意义上,他的很多说法(如“我们不直接看见猪”)听起来是荒谬的。
  • 坚持理论层面:但他强调,他是在“理论意义上、哲学意义上、逻辑意义上”使用这些语词的。哲学理论的任务是超出并分析常识,因此不能被日常语言的习惯所驳倒。在他看来,哲学需要建立一套更精确、更具逻辑性的语言来分析世界,即便这套语言违背直觉。

对错觉的论证

艾耶尔的理论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错觉和幻觉的分析。他认为,既然在错觉(如水中弯曲的筷子)中我们感知到的并非事物的真实属性,那么我们必须承认感知内容与客观事物是分离的。他将此特例普遍化,主张在所有情况下,我们直接感知的都只是主观的感觉资料,而非客观对象本身。这种“一体化”和“简单两分”的论证方式遭到了奥斯汀的有力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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