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主义

自由意志主义(Libertarianism)是针对问题-自由意志与决定论的一种不相容论立场。它坚决主张人类拥有真正的、非决定性的自由意志,并因此认为概念-因果决定论对于人类行为而言是错误的。

核心论点

自由意志主义者认为,自由不仅仅是“做我们想做的事”(如理论-相容论所主张),而是拥有**“本可以做出其他选择”**的绝对能力。他们相信,在做出选择的那一刻,未来是真正开放的,我们的选择是因果链中一个全新的开端,而不是被过去所必然决定的。

为了解释这种非决定的选择如何可能,自由意志主义者通常会区分两种因果作用:

  1. 概念-事件因果作用 (Event Causation): 一个事件由另一个先前的事件所引起,这是自然界中普遍的因果模式。
  2. 概念-主体因果作用 (Agent Causation): 一个行动由行动的主体(agent)自身所发起,而这个主体本身不是由任何先前的事件所决定的。

自由意志主义者认为,人类的自由行动正是**概念-主体因果作用**的体现。行动者作为一个持续存在的实体,有能力自发地、理性地开启一个新的因果链条。

概念-主体因果作用

这种观点认为,一个自由的行动是由行动的主体(一个实体)所引起的,而非由某个先前的事件所引起。

面临的挑战

自由意志主义面临的主要挑战是解释概念-主体因果作用这个概念本身。

  • 神秘性:批评者认为,“主体因果”是一个非常神秘的概念。一个不受任何先前原因决定的“主体”如何能做出一个既非必然又非随机的理性选择?这似乎与我们对因果关系的科学理解相悖。
  • 与科学的冲突:如果人类行为可以凭空开启新的因果链,这似乎与物理世界(包括大脑)的因果闭合性原则相冲突。

思想实验-泰勒的不可预知的手臂

这个思想实验旨在说明,一个仅仅是“未被决定”的事件(手臂的随机抽搐)并不等同于一个“自由的”行动。一个行动需要有其目的和理性基础,而不仅仅是偶然发生。

尽管面临这些挑战,自由意志主义仍然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因为它最符合我们对自己作为理性、自由、能够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主体的直观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