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因果作用

事件因果作用(Event Causation)是指一个事件(event)由另一个或一系列先前的事件所引起。这是我们日常和科学语境中理解因果关系的标准模式。

核心特征

在事件因果作用的模型中,因果链条是由一系列前后相继的事件构成的。例如:

  • 地震(事件A)导致了海啸(事件B)。
  • 点燃火柴(事件A)导致了木柴燃烧(事件B)。
  • 大脑中的某个神经元放电(事件A)导致了肌肉收缩(事件B)。

这个模型是概念-因果决定论的基础。如果宇宙中所有的因果关系都是事件因果,那么任何一个事件都可以被追溯到它之前的一长串事件链条,最终可能追溯到宇宙大爆炸。

与主体因果作用的区别

理论-自由意志主义者为了捍卫自由意志,将事件因果作用与概念-主体因果作用(Agent Causation)区分开来。

为了解释这种非决定的选择如何可能,自由意志主义者通常会区分两种因果作用:

  1. 概念-事件因果作用 (Event Causation): 一个事件由另一个先前的事件所引起,这是自然界中普遍的因果模式。
  2. 概念-主体因果作用 (Agent Causation): 一个行动由行动的主体(agent)自身所发起,而这个主体本身不是由任何先前的事件所决定的。

自由意志主义者认为,如果人类的行为也完全遵循事件因果作用的模式,那么自由意志就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的行为将完全由我们无法控制的先前事件所决定。因此,他们主张,自由行动必须由行动者主体本身发起,而非仅仅是先前事件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