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里米·边沁是英国哲学家、社会改革家,也是功效主义(Utilitarianism)的创始人,他主张伦理的最高原则是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并试图通过一种“幸福计算”将伦理学科学化。
功效主义理论的创建人是边沁,此后在约翰·密尔、西季威克等人那里发展成熟。
依这种理论,最重要的不是这一个人或那一个人的幸福,而是人类幸福总量。功效何如,要以是否促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来衡量,为此,一个人很可能要放弃点儿自己的幸福。
边沁那时候,自然科学突飞猛进,很多人希望把包括伦理学在内的所有学问都做成严格科学。严格科学难免要求把它的各种内容尽量量化,以便互相折算。
展开阐述
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 1748-1832)是近代英国最主要的哲学家之一,他对伦理学、法学和政治学都产生了深远影响,被公认为功效主义的奠基人。
功效主义的创始人
边沁系统地提出了功效主义的理论框架。其核心思想基于两个基本预设:
- 人性论基础:人都是追求快乐、逃避痛苦的,或者说,每个人都在追求自身的利益(Happiness)。
- 后果论原则:一个行为的道德价值,完全由其带来的后果决定。这与注重动机和道德律令的道义论(Deontology)形成鲜明对比。
最大幸福原则
尽管功效主义从“人人自利”的人性论出发,但边沁的结论却并非鼓吹自私自利,而是利他的。他提出的核心伦理标准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the greatest happiness of the greatest number)。
- 评判一个行为好坏的标准,是看它能否促进社会幸福的总量。
- 个人的幸福只是整体幸福总量的一部分,在必要时,个人需要为了社会总幸福的增加而牺牲自己的部分幸福。
- 这使得功效主义成为一种社会改革的理论武器,边沁本人也积极投身于改善穷人生存环境等多项社会改革事业。
幸福计算的尝试与困难
受到自然科学发展的启发,边沁希望将伦理学建立在稳固的科学基础之上。为此,他尝试创建一种可以量化和计算快乐与痛苦的“幸福计算法”(Felicific Calculus)。他认为,所有的快乐在本质上是同质的,可以通过强度、持续时间、确定性等维度进行加减运算,从而得出最“有效”的道德选择。
然而,这种量化尝试面临巨大困难:
- 同质性问题:快乐并非同质。求知、建功立业与口腹之欲带来的快乐,在品质上存在巨大差异,难以简单折算。这一点后来由其学生约翰·斯图尔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修正。
- 个人权利问题:过分偏重总体幸福,可能导致为了多数人的利益而牺牲少数人合法权利的危险后果,这成为对功效主义最经典的批评之一。
尽管边沁的理论存在诸多争议,但他将“后果”和“社会总福利”引入伦理思考的中心,深刻地影响了后世的政治哲学和公共政策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