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学的“利己”基因为核心的理论(如道金斯的理论)可以解释包括血亲利他和互惠利己在内的多种行为,但它难以完全解释纯粹的利他行为、非必要的残暴和过度自私,这揭示了人类伦理行为的复杂性超越了单一的基因复制逻辑。

成功的基因的一个最突出的特性就是它的无情的自私。

互惠的利己论能够解释大量的互助活动。而且,把互惠利己说倒转过来,同时就解释了报复——“以德报德以怨报怨”。

人的仁慈大度很难用自私来解释,人的贪婪、残暴、阴险又何尝能用自私解释清楚?

展开阐述

“生物学利己与伦理利他”这一论题,探讨了人类行为的根本动机,特别是利他行为如何在以“自私”为底色的生物学演化论中获得解释。以理查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为代表的社会生物学,为这一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解释框架,但同时也暴露了其局限性。

生物学利己的解释力

社会生物学认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是基因,生物个体只是基因为了最大化复制自身的“生存机器”。从这个前提出发,许多看似“利他”的行为可以被解释为深层的利己策略。

  1. 血亲选择 (Kin Selection):对后代和亲属的利他行为,本质上是保护与自己相同的基因得以延续。例如,“神圣的母爱”和人们更愿意帮助亲戚,都可以通过亲缘关联度来计算其“利他”的程度。
  2. 互惠利己主义 (Reciprocal Altruism):在没有血缘关系的个体之间,合作行为可以通过“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的逻辑来解释。博弈论中的“重复囚徒困境”也证明,从长远来看,采取“以德报德,以怨报怨”的合作策略比一味背叛对自己更有利。

生物学解释的困境

尽管“自私的基因”理论解释力强大,但它在面对人类复杂的伦理现象时显得捉襟见肘。

  1. 无法解释纯粹的利他行为:对于那些完全不求回报的奉献、在危难时刻舍己救人、为抽象的信仰或荣誉而献身的行为,自私基因说难以提供令人信服的解释。这些行为的实施者并未从中获得明显的生存或繁殖优势。
  2. 无法解释过度的恶:理论可以解释报复,但难以解释那些“同归于尽”式的过度报复,以及人类社会中广泛存在的、不为生存所必需的贪婪、残暴、羞辱等行为。这些行为超出了简单的自利模型。
  3. 动机与标准的混淆:达尔文早已指出,功效主义的逻辑存在扭曲。个人的“自利”是行为的动机,而“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则是评判行为好坏的标准。从自利动机本身,难以直接推导出利他的道德标准或愿望。

“自利”与“自私”的概念区分

要澄清上述困惑,必须区分科学话语中的“自利”和伦理学话语中的“自私”。

  • 自利 (Self-interest):在生物学和经济学中,这是一个价值中立的术语,指生物体维持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倾向,如饿了吃、冷了穿、趋利避害。这是理解一切行为的基础,本身并无不道德之处。作者建议用“自营”来指代这种基础行为。
  • 自私 (Selfishness):在日常和伦理学语境中,这是一个带有明确贬义的词,指只顾个人利益而不惜损害他人利益。

将基因的“自利”倾向直接等同于人的“自私”本性,是一种概念上的混淆和“经济学帝国主义”式的简化,它会大大降低我们对丰富而复杂的现实人性的理解力。

结论

生物学,特别是社会生物学,为我们理解人类行为的某些方面(尤其是合作的起源)提供了极富洞见的机制性解释。然而,伦理生活并非只由基因决定。要理解正义、仁爱、荣誉、以及人性的幽暗之处,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科学的层面,而必须进入人文的、历史的、哲学的维度,考察我们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和生存境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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