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普遍性并非体现在不同事物具有完全相同的本质或形式,而在于它们之间能够相互通达、彼此贯通;道理的普遍有效性是在具体的、特殊的事物之间建立联系的能力,而非抽象出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唯一准则。

事情可以差得十万八千里, 可道理相同。灯火辉煌的豪华商厦里, 大老板一掷千金给小美人买了个钻石戒指, 阴湿幽暗的丛林里, 公蜘蛛给母蜘蛛送来一点营养品, 也许这两件事情背后有同样的道理。(第一章)

穷理的基本努力在于贯通道理, 把不相连通的道理连通, 找出矛盾的症结, 把它松解。(第一章)

哲学语法并非由于“涉及由许多语言共享的形式”而是普遍的, 可以说, 恰恰相反, 哲学语法研究在种种特殊语法中洞见并释放(解释)出共通的道理, 就此而言, 哲学语法是普遍的。(第三章)

展开阐述

传统哲学常常将“普遍性”理解为寻找事物的共同本质或不变的绝对形式。然而,这种思路容易导致过度概括和脱离实际。一种更深刻的理解是,普遍性体现在“通”上,而非“同”上。

“通”作为关联,而非等同

  1. 道理的贯通:我们从一件事情(如“烹小鲜”)中悟出的道理,可以延伸、应用于一个看似毫不相干的领域(如“治大国”)。这并非因为烹饪和治理是“相同”的活动,而是因为它们背后的某些核心事理(如火候、分寸、顺势而为)是“相通”的。这种跨越具体领域的关联能力,才是道理普遍性的体现。

  2. 经验的融会:理解一个道理,不是要去把握一个抽象的、脱离经验的公式,而是要将这个道理融入我们多样化的经验之中,让不同的经验因这个道理而互相印证、彼此阐发。朱熹所说的“一旦豁然贯通”,指的正是这种多种知识经验被打通、连接起来的状态。

从特殊中见共通

普遍性不是凌驾于特殊性之上的一个更高层次,而是内在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之间的关联而显现。

  • 语言的例子:汉语和英语的语法规则(特殊性)大不相同,但我们可以在这两种完全不同的语法结构中,探讨和理解“时间”、“状态”、“过程”这些共通的道理。哲学的任务正是在这些特殊的表达形式中,洞察并“释放”出那些普遍的义理。
  • 反对抽象共相:认为所有“桌子”背后有一个统一的、相同的“桌子理念”,就是典型的从“同”来理解普遍性。而从“通”来理解,则是看到我们关于此一张桌子和彼一张桌子的各种经验和用法,可以如何相互联系,形成一个融贯的理解网络。

因此,普遍性不是一个现成不变的“东西”,而是在不断地比较、联系、打通具体事物的过程中,动态生成的一种贯通感和整体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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