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理词”(如“物质”、“精神”、“理”)的意义并非来自对事物的简单概括,而是由其在特定论理传统(如中西哲学)中所扮演的功能角色、以及与其他论理词的系统性关系所界定的。
物质/精神、理/器、功夫/本体这些语词,是论理词,它们的功能不在于通过概括形成更高的类,而在于用来论理。
在一个论理传统中,它们提供了相对稳定的视角,就像在日常语言中,大小多少提供了看待各种事物的恒常角度。物质/精神、理/器、功夫/本体这些角度的内涵,来自我们的自然理解,但通过这些语词稳定下来的视角,则在不同论理传统中各自有别。
中国论理传统和西方论理传统可以对话,但两个传统鲜有对应得上的论理词。
展开阐述
这一论点区分了日常语词和哲学中的特殊功能词汇——“论理词”,并阐明了后者的意义来源,为理解哲学概念的特性和跨文化对话的困难提供了钥匙。
1. 什么是“论理词”?
“论理词”是哲学或理论体系中用于构建论证的核心概念,例如西方的“物质/精神”、“共相/殊相”,或中国的“理/气”、“体/用”。它们与日常词汇(如“桌子”、“跑”)的根本区别在于,其主要功能不是指称或描述具体的物与事,而是“用来论理”。
2. 意义来源:功能而非概括
对论理词最常见的误解,是将其视为对大量事物的“过度概括”。例如,认为“物质”是桌子、身体、金钱等事物的“共相”或“总名”。
作者对此进行了批判,指出:
- 论理词提供“视角”: “物质”这个词的功能,不是概括桌子和金钱的共同点,而是提供一个与“精神”相对的、用以分析世界的稳定“视角”。它是一种言说世界的方式,而非对世界的一种分类。
- 意义在于功能: 因此,论理词的意义由其在理论系统中所扮演的“功能”决定。理解“理”,就必须理解它在与“气”的对举中所起的作用;理解“物质”,也必须在与“精神”的二元对立中去把握。
3. 意义的系统性与传统依赖性
由于论理词的意义由其功能和关系网络决定,所以它必然依赖于其所属的整个“论理传统”。
- 系统性: 单个论理词无法被孤立地理解。它的意义镶嵌在一个由其他论理词构成的概念网络中。例如,要理解柏拉图的“理型”,就必须同时理解他关于“摹本”、“分有”等一系列相关概念的论述。
- 传统性: 不同的哲学传统(如古希腊哲学、宋明理学)发展出了各自不同的概念网络。因此,一个传统中的核心论理词,在另一个传统中往往“鲜有对应得上的论理词”。
这解释了为何深度的哲学翻译如此困难,因为它要求的不是词语的对译,而是整个思想体系的“翻译”与“会通”。这再次印证了,真正的普遍性在于“相通”而非“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