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分法并非简单的分类,它不是将一个整体划分为两个并列的子集,而是在一个统一体中区分出相互依存、互为背景的两个对立或互补的方面。

分类是把一批东西分成甲乙两类,两分则是把一个整体分成两面。

分类好比把一大堆苹果分为两堆,两分则好比一个苹果分为左右两半。分类的结果是两个独立的部分,而两分的结果是两个不可分离的方面。

知的两分,不是把知分成两种,而是在“知”这个统一体中看到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感知和理知。

展开阐述

“两分不是分类”这一概念旨在澄清一种常见的思维误区。它强调了“两分”与“分类”在逻辑结构和哲学意涵上的根本不同。

核心区别

  1. 对象不同

    • 分类 (Classification):处理的是一个集合 (Set),其成员是多个独立的个体。分类是将这些个体根据某个标准区分为不同的组。例如,将学生分为“男生”和“女生”。
    • 两分 (Dichotomy):处理的是一个统一体 (Unity) 或一个整体 (Whole)。两分是在这个整体内部识别出两个相互关联、不可分割的方面。例如,将一枚硬币分为“正面”和“反面”。
  2. 关系不同

    • 分类的结果是两个或多个相互独立的子集。分到A类的东西就不在B类。
    • 两分的结果是两个相互依存、互为定义的方面。没有“左”就无所谓“右”,没有“感知”的背景,“理知”也无从谈起。它们是一个统一体不可分割的两面。

哲学意涵

  • 破除割裂式思维:将“两分”误解为“分类”,会导致将紧密联系的两个方面割裂开来,形成对立。例如,将004-核心概念-感知005-核心概念-理知看作两种独立的“知”,而不是“知”这个统一活动中两个密不可分的环节,就会导致经验主义和唯理论的片面性。
  • 强调统一性与整体性:两分法提示我们,在看到差异和对立的同时,更要把握其背后的统一性。003-核心概念-知的两分(感知/理知)、主观/客观、存在/本质等,都是在一个更大的整体中被区分出来的两个方面,而非两个独立实体。

示例

  • 感知与理知:它们不是两种知识,而是人类认知活动中从具体到抽象、从个别到一般的两个连续且互动的阶段。
  • 客观与旁观007-核心概念-客观与旁观指出,真正的客观不是把自己当成一个与世界无关的“旁观者”来进行分类,而是在承认自己身处世界之中的前提下,区分出独立于我意愿的“客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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