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工程“西气东输”管道铺设经过小镇,因临时土地占用、青苗补偿及土地复耕等问题引发的镇、村与农民之间的系列利益纠纷。

天然气的西气东输是一项国家重大工程,天然气管道铺设经过小镇,要对沿线土地开膛破肚,又形成新的临时性工程占地和随之而来的经济补偿,这些经济补偿涉及诸如临时占压面积、青苗、房屋搬迁、鱼塘损坏和修复等方面,自然就又形成了诸多农民与镇村之间的利益争夺点,农民往往会以不配合施工的方式来提出或捍卫自己的要求。

矛盾的起因很简单,区里下拨的土地临时占压补偿款是每亩1000元,到了镇里,政府和村里每亩各留下300元和200元,到农民手里时每亩只有500元。上面拨了多少,农民未必知道,他们只是认为500元太少了,有意见,不领款。

负责西气东输工程协调的宋正良副镇长告诉我,与土地的临时占压有补偿一样,施工单位也拿出了一笔款子给镇政府,用于土地平整和水系恢复过程中的善后。……这钱按每公里9000块钱计算,1亩投300多块。钱到了我们这里,首先要确保解决疑难问题……然后,村里我们一亩给200块,用来恢复田埂、地埂和小型地貌,村里用这笔钱与农民交涉,一个工按30块钱算,交给农户自己去搞。

展开阐述

“西气东输”工程作为国家级项目,其临时征地补偿引发了小镇一系列的官民博弈。整个纠纷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临时占地补偿纠纷

工程初期,主要矛盾集中在临时占地的补偿标准上。区里下拨的补偿款为每亩1000元,但经过镇、村两级的层层截留(镇里留300元,村里留200元),到达农民手中的仅为每亩500元。

  • 农民的反应:农民认为补偿过低,尤其是在与其他乡镇(补偿1500元/亩)的对比下,普遍产生不满情绪,并以拒绝领款的方式进行抵制。
  • 政府的应对:由副镇长宋正良和干部宋德益等人负责处理。他们深入村组(如026-地点-小岳村),向村民解释政府的立场,声称截留的资金是用于解决工程遗留问题和支付协调工作的开销,并强调补偿标准是“定死了的”。这种解释并未完全平息农民的不满,但通过反复的“做工作”,最终使大部分农民接受了现实。

二、土地复耕纠纷

管道铺设完成后,纠纷的焦点转移到土地的复耕和恢复上。施工单位向镇政府支付了一笔善后款(约每公里9000元),用于土地平整和水系恢复。

  • 利益分配:镇政府将这笔款项的大部分用于解决鱼塘等“疑难问题”,然后按每亩200元的标准拨给村里,由村里组织农民自行修复田埂地貌,并按工计酬。
  • 承包制解决:在南塘湾等村,镇干部采用了“任务与经费总承包”的方式,将恢复土地的责任和经费直接承包给有能力的村民(如村主任018-人物-王昭烈的亲戚),让他们自行处理与普通农户的利益分配。这种“以商对商”的方式,虽然成功解决了问题,但也反映了乡村权力在解决经济纠纷时日益“商业化”的趋势。

三、河道清淤纠纷

工程末期,施工单位将挖掘的泥土堆积在河道中,造成023-地点-大陈村、南塘湾村和025-地点-前王村等地的河道淤塞,影响了农业灌溉和村民养鱼。村民拒绝在善后协议上签字,要求镇政府出面解决。最终,此事依然落在宋正良副镇长身上,由他负责协调处理。

整个西气东输工程纠纷,是034-概念-开发的政治学在国家重点工程背景下的一个缩影,它清晰地展示了在032-概念-压力型体制下,镇、村、民三方围绕利益分配展开的复杂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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