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王村是小镇2003年农业结构调整中,藠头种植项目的两个试点村之一,其采用的“老板租地、农民打工”模式与大陈村模式形成对比。

在前王村则由政府介绍,引进老板租地种植,并由老板负责提供种子、化肥和农药,农户以打工的形式负责下种、管理和收获,然后得工钱,每亩500元,高产有奖。此事准备找君山教育办公室来搞,他们有兴趣,又与绿地公司有关系,已经决定租地。

展开阐述

2003年,在全区推动藠头产业化的背景下,由分管农业的副书记007-人物-姚学明主导,前王村被选为藠头种植的试点基地之一。与023-地点-大陈村由政府直接扶持农户的模式不同,前王村采取了“老板负责制”的模式。

具体操作如下:

  1. 三方协议:小镇政府作为中介方,首先与投资老板(君山教办)签订一份200亩的《耕地租赁协议》,然后,政府再与前王村的农户签订一份《藠头种植协议》。
  2. 角色分工:在这种模式下,老板(君山教办)负责全部投资,包括支付土地租金、提供种子、化肥和农药。农户则完全转化为农业工人,负责整地、播种、管理、收购等所有生产环节的劳动。
  3. 利益与风险:农户不承担任何市场风险和生产资料投入,其收益是固定的劳务费(每亩500元),外加与产量挂钩的超产奖金。这种方式旨在确保农民在结构调整中“只盈不亏”,但其收益也相对固定。所有生产出的藠头归老板所有,由其统一销售,自负盈亏。

这种模式被认为是降低农民风险、保证项目成功率的一种有效探索,但也考验着农户作为“农业工人”的出工出力情况,因此协议中也包含了对产量不足的惩罚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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