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糙的道德相对主义因其内在的逻辑矛盾和取消道德批判的可能性而站不住脚,一种更可取的立场是承认道德多元性的同时,坚持通过理性的对话和对共通人性的理解来寻求跨越文化的价值共识。
一种头脑简单的相对主义所主张的“一切都相对”,这话自身就无法成立,因为它自己就是一句非相对的断言。
我们的确需要宽容,但我们无需通过主张一种错误的理论来为宽容辩护。
我们不必事事都寻求共识,甚至也不必把共识当作最高目标。我们更好地生活在一起,也许指望于相互理解,指望于扩大相互理解。我们努力寻求理解,而我们也许通过寻求理解,偶尔达至共识。
展开阐述
道德相对主义(Moral Relativism)认为,不存在普遍客观的道德真理,道德判断的对错完全取决于其所在的文化、社会或个人立场。虽然这种观点常以“宽容”和“反文化霸权”的面目出现,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但本书作者认为,粗糙的、极端的道德相对主义在逻辑上和实践上都是不可取的。
对道德相对主义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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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上的自我矛盾:道德相对主义的核心论断——“不存在任何普遍的道德真理”——本身就是一个普遍性的论断。如果这句话是普遍成立的,那么它就否定了自身;如果它不是普遍成立的,那么就意味着可能存在某些普遍的道德真理。这种自相矛盾性使得它在逻辑上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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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了道德批判的可能性:如果所有道德体系都是相对的、平等的,那么我们就失去了批判任何不道德行为(如纳粹的种族灭绝、恐怖主义)的合理依据。我们将不得不承认,这些行为在“他们的道德体系内”是合理的。这不仅与我们强烈的道德直觉相悖,也使得任何形式的道德进步都变得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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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宽容”的误解:相对主义者常常主张我们应当宽容其他文化。然而,“应当宽容”本身就是一条普遍主义的道德原则。一个彻底的相对主义者没有任何理由要求一个不宽容的文化去变得宽容,因为在该文化内部,“不宽容”可能恰恰是其道德准则的一部分。
替代方案:寻求理解的多元主义
拒绝粗糙的相对主义,不等于必须接受一种僵化的、唯一的普遍主义道德准则。本书提出的出路在于一种承认多元、但又不止步于多元的立场。
- 出发点是多元:我们承认,世界上存在着多种多样、互不相同的伦理观念和生活实践,它们植根于各自深厚的历史文化传统之中。
- 目标是理解,而非强求共识:最重要的不是强求所有人在所有问题上都达成共识,而是努力去理解对方。通过真诚的对话,去了解对方的价值观念是如何形成的,它在其文化内部是如何运作的。在深入理解的基础上,才可能发现共通之处,并偶尔达成某些共识。
- 存在共通的人性基础:尽管文化千差万别,但我们作为“人”仍然共享着某些根本性的生存境况和需求(如避免痛苦、寻求基本的安全和归属感等)。这为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理解和评价提供了最低限度的共同基础。
因此,面对道德差异,我们既不应强行推广自己的一套“普遍”标准,也不应放弃一切沟通和评判的努力。正确的态度是,从各自的特殊性出发,怀着相互理解的愿望进行对话,在对话中检验、反思并丰富彼此的道德认知,共同探索通往良好生活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