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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本论第三册
  - 历史与社会

高利贷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前的、以榨取超高额利息为特征的生息资本形式。

在劳动还没有在形式上从属于资本的国家(例如在印度,莱特就是作为独立的农民从事经营,他的生产本身还没有从属于资本,虽然高利贷者以利息的形式不仅榨取他的全部剩余劳动,而且按照资本主义的说法,甚至还榨取他的一部分工资)加以比较时,如果我们用一个国家的利息率水平来衡量一个国家的利润率水平,那是非常错误的。

在这里,高利贷可以一箭双雕。他既节省了工资的现金支出,同时又使那个由于无法在自有土地上劳动而日趋没落的农民,越来越深地陷入高利贷的蜘蛛网中。

展开阐述

高利贷是029-资本形式-生息资本最古老的形式,它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之前,对社会经济起着重要的、但主要是破坏性的作用。

  1. 剥削对象:高利贷的剥削对象,主要是那些需要货币来进行消费的阶级,如奴隶主、封建主,以及陷入困境的小生产者(农民和手工业者)。它不是以扩大再生产为目的,而是以满足所有者的奢侈消费或解救小生产者的燃眉之急为目的。

  2. 特点

    • 利率极高:高利贷的利率通常非常高,远远超过资本主义社会的平均利润率。
    • 破坏性作用:高利贷资本并不进入生产领域,不创造价值,而是通过盘剥,将生产者创造的剩余产品甚至一部分必要产品攫为己有。它不会改变原有的生产方式,反而会像寄生虫一样,使这种生产方式枯竭,导致小生产者破产,加速旧生产方式的解体。
  3. 与现代生息资本的区别

    • 从属关系不同:高利贷独立于生产方式之外,并对其起着破坏作用;而现代029-资本形式-生息资本则从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其实现资本积累和周转的必要环节。
    • 利率水平不同:高利贷的利率取决于借贷双方的特殊情况,特别是借方的困窘程度;而现代012-核心概念-利息率则由一般利润率和市场供求关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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