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专名是直接为其指称对象(我们所亲知的事物)贴附的标签,其唯一功能就是指称,其意义就是其指称物,且不含任何描述性内容。
普通所谓的专名,如‘苏格拉底’,实际上都是缩写的摹状词。
在一种逻辑语言里,唯一能做名字的东西,就是像‘这个’或‘那个’之类的词,它们所指的东西,就是我们当前所注意的特殊事物。
一个名字,在狭义的逻辑意义上说,就是一个简单符号,它的意义就是它的指称。它只有一个指称,没有弗雷格意义上的‘含义’。
展开阐述
“逻辑专名”(Logically Proper Name)是罗素哲学中的一个极端但关键的概念,它与他知识论中的“亲知”概念紧密相连。它指的是一种理想化的、纯粹的指称符号,与我们日常使用的“普通专名”有着本质区别。
核心内涵
- 直接指称:逻辑专名的唯一功能就是指向一个对象。它像一个标签一样直接贴在事物上。它不“描述”事物,只“标示”事物。
- 意义即指称:对于逻辑专名而言,弗雷格式的“意义”与“指称”的区分消失了。它的意义就是它所指称的那个对象。如果一个逻辑专名没有指称对象(例如,对象不存在),那么这个名字就不是错误的,而是完全“无意义的”。
- 亲知原则:根据罗素的“亲知原则”(“我们所能理解的每一个命题,都必须完全由我们所亲知的成分构成”),只有我们能够“亲知”的对象,才能被赋予逻辑专名。
与普通专名的区别
罗素认为,我们日常使用的几乎所有专名,如“苏格拉底”、“北京”、“荷马”,都不是真正的“逻辑专名”,而是“缩写的或伪装的摹状词”(abbreviated or disguised descriptions)。
- 普通专名“苏格拉底”:当我们说“苏格拉底”时,我们脑中想的其实是“柏拉图的老师”、“那个喝下毒堇的雅典哲学家”等一系列描述。所以,“苏格拉底”这个名字是这些描述的简写。
- 逻辑分析:我们可以理解“荷马不存在”这个命题,但如果“荷马”是一个逻辑专名,那么在荷马不存在的情况下,这个名字将毫无意义,整个命题也将是无意义的。但事实上我们能理解它,这证明“荷马”背后是一个描述,整个句子被分析为“不存在唯一的x,x写了《伊利亚特》和《奥德赛》”。
什么是真正的逻辑专名?
在罗素看来,唯一够格成为逻辑专名的词,就是指示词“这个”(this)和“那个”(that)。当我们用“这个”来指代我们正在直接经验的某个感觉材料(sense-datum)时,例如指着视野中的一个红色斑块说“这个”,这里的“这个”就是一个逻辑专名。我们直接亲知这个红色斑块,并且“这个”除了指向它之外,不包含任何其他描述。
哲学意义
- 知识的确定性基础:逻辑专名理论旨在为知识寻找一个绝对确定的基础。所有复杂的、间接的描述之知,最终都必须被分析还原为由逻辑专名(指向我们亲知的感觉材料)和共相构成的原子命题。
- 语言分析的典范:它展示了通过逻辑分析来揭示日常语言的误导性,并探寻其背后真实逻辑结构的分析哲学方法。
- 对后世的影响:尽管罗素的观点非常极端,但他对名字和描述的区分,以及对指示词特殊地位的强调,深刻地影响了后来的语言哲学,如克里普克的历史因果链理论就是对罗素描述理论的重要回应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