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摩尔是分析哲学的奠基人之一,他在伦理学中提出了“自然主义谬误”的概念,认为“善好”是一个无法被任何自然属性所定义的、单纯且自明(通过直觉把握)的观念。

摩尔把这种做法称作“自然主义谬误”。

善好是个单纯观念,就像“黄”一样,无法再定义,我们或者凭直觉认识它,或者就永远认识不了。

我们凭直觉领会何为善好。

展开阐述

乔治·爱德华·摩尔(G. E. Moore)是20世纪初英国著名的哲学家,与罗素、维特根斯坦一同被认为是分析哲学的奠基人。他在其代表作《伦理学原理》(Principia Ethica)中对伦理学的基本问题进行了革命性的探讨。

核心观点

  1. 自然主义谬误(Naturalistic Fallacy):这是摩尔对伦理学最重要的贡献。他指出,几乎所有以往的伦理学体系,都试图用某种自然属性来定义“善”这个概念,例如将“善”定义为“快乐”(如功效主义)、“符合上帝的意志”或“更进化的”。摩尔认为,这种做法犯了一个根本性的逻辑错误,即“自然主义谬误”。因为“善”本身是一个非自然的、独特的属性,不能被还原或等同于任何经验性的、自然的属性。

  2. 开放问题论证(Open Question Argument):为了证明自然主义谬误,摩尔提出了著名的“开放问题论证”。其思路是:无论你用什么自然属性 X 来定义“善”(例如,善就是快乐),我们总能有意义地追问:“快乐是善的吗?”。这个问题显然是一个有意义的、悬而未决的“开放问题”,而不是像“单身汉是未婚的吗?”那样的同义反复。这表明,“善”和“快乐”(或其他任何自然属性X)的意义是不同的,“善”是不可被定义的。

  3. 善是单纯、不可定义的观念:通过上述论证,摩尔得出结论:“善”是一个最基本的、单纯的观念,就像“黄色”一样。你无法向一个没见过黄色的人解释什么是黄色,你只能指着黄色的东西说“这就是黄”。同样,“善”也无法通过其他更基本的概念来定义,我们只能通过直觉(intuition)来直接把握它。

深远影响

摩尔的理论极大地推动了20世纪的元伦理学研究,使哲学家们将注意力从“什么是善的行为?”转向“‘善’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他的“自然主义谬误”和“开放问题论证”成为了伦理学讨论中无法绕开的经典论题,深刻地影响了后来的直觉主义、情感主义等多种伦理学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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