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政府组织
明代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端,但在政治制度上,与汉、唐、宋三代相比,却出现了显著的倒退。其核心变革是废除了宰相制度,将行政大权完全集中于皇帝一人之手,开启了后世所谓的“皇帝独裁”的局面。
倘使我们说,中国传统政治是专制的,政府由一个皇帝来独裁,这一说法,用来讲明清两代是可以的。
中国传统政治,到明代有一大改变,即是宰相之废止。
废相后的政府结构
明太祖废除宰相(中书省)后,原有的政府架构被重组,形成了一个多头并立、直接向皇帝负责的模式。
- 六部平行:尚书省原有的首长(尚书令、仆射)被废除,下辖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直接成为各部的最高长官,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
- 九卿体制:六部尚书与都察院(由御史台演变而来,掌管监察)、通政司(掌管内外章奏)、大理院(掌管刑狱平反)合称“九卿”,共同构成了明代中央政府的核心。
- 权力集中于皇帝:在九卿之上再无更高行政首长,所有权力都总揽于皇帝。这从根本上改变了自秦汉以来皇权与相权分立的传统。
中书门下两省都废了,只剩尚书省,但尚书令及左右仆射也不设了,于是尚书省没有了长官,改由六部分头负责,就叫做六部尚书……政府诸长官全成平列,上面总其成者是皇帝。
制度的补充与制衡
尽管皇权高度集中,明代制度中仍保留了一些传统的制衡机制。
- 廷推、廷议、廷鞫:重大官员的任免(廷推)、重大政事的决策(廷议)和重大案件的审理(廷鞫),仍需由九卿等高级官员集体公开讨论决定,并非完全由皇帝一人独断。
- 六科给事中:给事中分隶六部,拥有对皇帝诏书的“封驳权”,可以退回不合理的命令,对皇权形成了一定的节制。
然而,由于缺乏一个强有力的宰相作为政府中枢,这些制衡机制的作用终究有限,明代政治最终演变为以内阁为核心的畸形运作模式,详见明代-内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