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内阁制度
内阁制度是明代废除宰相后,为弥补皇帝无法独自处理繁重政务而产生的一种畸形制度。内阁大学士名义上是皇帝的私人秘书,实际上却逐渐演变为政府的权力核心,但其权责不清,为明代政治的腐败埋下了祸根。
内阁的设立与演变
- 初设:明太祖设立内阁,初衷是为皇帝提供顾问,大学士官阶仅为五品,地位远低于六部尚书,其职责是“传旨当笔”,即照皇帝口授批答奏章。
- 阁权加重:后代皇帝精力、能力不足,无法亲理庶务,逐渐依赖内阁。大学士开始通过“条旨”或“票拟”的方式,将处理意见写在纸条上供皇帝参考。皇帝的最终批示则称为“批红”或“朱批”。
- 权力畸变:当皇帝长期怠政,懒于批阅时,“批红”的权力便落入司礼监太监之手。内阁大学士为了推行政务,必须与宦官勾结,形成“权臣”政治,如张居正的案例。
皇帝不能一一亲自动笔,便口授大学士写出,这所谓“传旨当笔”。……所以照理,大学士不过是皇帝的私人秘书,政治大权还是在皇帝,不在大学士。
后来皇帝便只有偷懒,把政权交付与内阁,阁权慢慢地重起来。
内阁大学士的“权臣”困境
内阁大学士虽然手握重权,但在制度上始终缺乏合法性,与汉唐宋的宰相有本质区别。
- 名不正言不顺:大学士并非法定的政府首长,其权力来自于皇帝的私人信赖,而非制度赋予。因此,当他们试图干预六部等法定部门的事务时,常被指责为“越权”和“弄权”。
- 权臣与大臣之辨:在中国传统政治伦理中,宰相作为“大臣”,其当权是名正言顺的;而大学士揽权则被视为“权臣”,是非法的。张居正虽有巨大功绩,但在当时仍被清议视为权臣,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此。
权臣弄权与大臣当权,在中国传统政治观点上是大有分别的。……然而明代的制度,则根本没有一个正式的宰相。六部尚书乃及七卿九卿,始是名正言顺的大臣。
这种制度设计,使得明代政治长期处于一种权责不清的混乱状态,大学士、六部、司礼监太监之间互相倾轧,最终导致了政治的全面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