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s:
- 资本论第三册
- 地租形式
垄断价格是由卖者的垄断地位决定的,通常高于商品生产价格或价值的价格,其界限只在于购买者的购买欲望和支付能力。
此外,超额利润还能在下列情况下产生出来:某些生产部门可以不把它们的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从而不把它们的利润化为平均利润。
至于偶然的垄断,我们是指那种由偶然的供求状况所造成的对买者或卖者的垄断。
展开阐述
垄断价格是一种偏离007-核心概念-生产价格和价值的特殊价格形式,它的存在以卖方市场的垄断为前提。
-
形成条件:垄断价格的形成,源于卖方对某种特殊商品的生产或销售的垄断。这种垄断可以是自然的(如拥有独一无二的葡萄园,能生产出特殊品质的葡萄酒),也可以是人为的(如专利、国家特许经营)。由于垄断排除了自由竞争,卖者可以将其商品价格提高到其生产价格或价值以上。
-
与价值规律的关系:垄断价格并不创造价值,它只是对社会总价值和剩余价值的一种再分配。通过垄断价格,垄断者将其他商品生产者创造的一部分价值和剩余价值,无偿地转移到自己手中。它没有废除017-规律与趋势-价值规律,只是使价值规律的作用发生了扭曲。
-
作为地租:在农业或采掘业中,如果一块土地能生产出具有特殊优势(如品质、稀缺性)而形成垄断价格的产品,那么由这个垄断价格带来的超额利润,就会被土地所有者以地租的形式占有。这种地租也是031-地租形式-级差地租的一种特殊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