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森是继蒯因之后美国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他通过其真理条件意义理论、彻底解释和无律则一元论,系统地探讨了语言、思想、行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
给予一个句子的意义,就是给予它的真理条件。
我们如果不能把信念和意义从言语行为中分离出来,我们就无法理解它们中的任何一个。
没有严格的心理物理定律,但这并不意味着心理事件不能等同于物理事件。
展开阐述
唐纳德·戴维森(Donald Davidson)是后蒯因时代分析哲学的核心人物。他的哲学是一个高度系统化的整体,试图统一地理解意义、真理、行为和心灵,其思想深刻地塑造了当代哲学议程。
核心理论
- 真理条件的意义理论:戴维森继承并改造了塔斯基(Tarski)的真理理论,将其用作意义理论。他认为,一个令人满意的意义理论,必须能够为该语言中的每一个句子生成一个形式为“S是真的,当且仅当P”的T句(T-sentence)。其中S是对象语言中的句子名称,P是元语言中对该句子真理条件的陈述。例如,“‘Snow is white’ is true if and only if snow is white”。通过系统地给出语言中所有句子的真理条件,我们就把握了该语言的意义。
- 彻底解释(Radical Interpretation):这是戴维森版的“彻底翻译”。他设想一个“彻底解释者”在没有任何先验知识的情况下,如何去理解一个陌生语言社群的言语。解释者必须同时破解说话者的信念和词语的意义。要打破这个循环,解释者必须依赖一个方法论原则——宽容原则(Principle of Charity)。这个原则要求我们尽可能地将说话者解释为理性的,并且其大部分信念是真的(根据我们自己的标准)。只有在假定我们与对方共享一个大部分为真理的公共世界的基础上,理解才成为可能。
- 无律则一元论(Anomalous Monism):这是戴维森对心灵哲学,特别是身心问题的著名解决方案。它由三个看似矛盾的原则构成:
- 因果互动原则:至少有些心理事件与物理事件存在因果互动。
- 因果的律则特征原则:凡有因果关系,必有严格的决定性定律所覆盖。
- 心理的无律则原则:没有严格的心理物理定律(即能够连接心理事件和物理事件的定律)。 戴维森的解答是:所有心理事件就是物理事件(一元论),因此它们可以作为物理事件参与因果关系,并被物理定律所覆盖。但它们作为心理事件的描述,是无法被严格的物理定律所捕捉的(无律则)。心灵的词汇和物理的词汇是两种不可通约的描述方式。
深远影响
戴维森的哲学将蒯因的整体论和自然主义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并在语言、心灵和行动哲学之间建立了深刻的联系。他的彻底解释思想强调了理性和真理在理解中的中心地位,而他的无律则一元论则为非还原的物理主义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