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地方政府
汉代的地方政府制度被后世广泛称道,其结构相对简单且高效,主要分为两级:郡与县。
郡县二级制
- 县:是地方行政的基础单位,这一设置自秦汉以来一直延续至今。
- 郡:位于县之上,是更高一级的地方行政单位。汉代大约有一百多个郡,每郡管辖十至二十个县。
这种行政区划的划分被认为是值得称道的,避免了后世省级单位过大、管辖过多的问题。
汉代的地方政府,共分两级:即郡与县。
中国历史上的地方政府以县为单位,直到现在还没有变。汉时县的上面是郡……中国历史上讲到地方行政,一向推崇汉朝,所谓两汉吏治,永为后世称美,这一点值得我们的注意。
地方长官的地位
汉代郡的长官称为“太守”,其地位非常重要,与中央的九卿品级相同,俸禄同为“二千石”。这种设计使得中央与地方的地位相对平衡,避免了中央政府高高在上的感觉。
- 灵活的升转:太守可以调入中央担任九卿,九卿也可以外放为太守,官阶升转灵活,并非简单的升级或降级。这种机制保证了中央与地方的人才流动与经验交流。
汉代郡长官叫太守,地位和九卿平等,也是二千石。……郡太守调到中央可以做九卿,再进一级就可当三公,九卿放出来也做郡太守。汉代官级分得少,升转极灵活,这又是汉制和后来极大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