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政事堂
政事堂是唐代事实上的宰相议事机构,是三省制下为解决部门间协调问题而设立的最高决策平台。
设立与职能
为避免中书省拟定的诏敕被门下省反复“涂归”(封驳),造成政务延宕,唐代设立了政事堂,作为中书、门下两省长官的联席会议场所,共同商议和决定国家大政。
故唐制遇下诏敕,便先由门下省和中书省举行联席会议,会议场所称为“政事堂”。
- 决策中心:国家一切最高政令,须经政事堂会议通过,并加盖“中书门下之印”,然后才送往尚书省执行。未经此程序的皇帝命令被视为不合法。
- 真宰相的标志:唐人观念中,只有能进入政事堂参与会议的官员,才被视为“真宰相”。尚书省的长官若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兼衔,则不能与会,仅负责执行,不算真宰相。
凡属皇帝命令,在敕字之下,须加盖“中书门下之印”,即须政事堂会议正式通过,然后再送尚书省执行。若未加盖“中书门下之印”,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命令,在当时是认为违法的。
参议制度
唐代还允许一些官位较低但负有时望的官员,通过加“参知机务”或“同三品平章事”等头衔,参与政事堂会议。这类似于现代内阁中的“不管部大臣”或政务委员,体现了制度的灵活性。
但唐制除三省长官外,也有其他较低级官员而得附参知机务或同三品平章事等职衔的,如是则此人亦得参与政事堂会议。
对皇权的制约
政事堂的存在,实质上对皇权构成了有效制约。皇帝的命令必须经过政事堂的集体审议,这保证了决策的公开性和合理性。即使出现皇帝绕过政事堂直接下令的情况(如唐中宗的“斜封墨敕”),在当时也被视为不合规矩的“胡闹”行为,其合法性受到质疑。
不经凤阁鸾台,何得为敕……这仍是说一切皇帝诏命,必经中书门下两省。其实则皇帝的诏敕,根本由中书拟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