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兵役制度
唐代的兵役制度,一改汉代“寓兵于农”的全国皆兵模式,转而采用“寓农于兵”的府兵制。这一制度在唐初为国家提供了强大的军事力量,且不耗费国家财力,但其后期也因人事废弛而崩溃。
兵农合一模式的转变
汉代与唐代的兵役制度均可视为“兵农合一”,但其内在逻辑恰好相反:
- 汉代模式(寓兵于农):将武装力量寄托于庞大的农民生产集团之中,要求所有农民都有当兵的义务,即“全农皆兵”。
- 唐代模式(寓农于兵):在专业的武装集团内部寄托生产能力,要求军人自己耕种田地以自给自足,即“全兵皆农”,而并非所有农民都需要当兵。
唐以前,中国兵役制度,遍及全民众,可说是一种兵农合一制。……唐代兵役制度改变了,可说是另一种的兵农合一制。
汉代的兵农合一,是寓兵于农,亦即是全农皆兵……唐代的兵农合一,则是寓农于兵,在武装集团里寄托生产……所以只能说是全兵皆农,而并非全农皆兵。
府兵制的特点
府兵制是唐代兵役制度的核心。它是一种选择性的募兵与屯田相结合的制度,兵源主要来自中上等家境殷实的民户,国家授予其田地,免除其租庸调,由军人自备武装,农隙操练,战时出征。这一制度使得唐朝在不增加国家财政负担的情况下,养活了数十万的精锐部队。
这种全兵皆农制,在当时称之为府兵。
唐代养兵,既不花一文钱,不费一粒米,而养将,也不使预问政事。
然而,府兵制最终因士兵地位下降、戍边负担过重、抚恤废弛等原因而瓦解,为藩镇的崛起和国家的动乱埋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