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攻篇》是《孙子兵法》的第十二篇,专门论述了火攻作为一种重要进攻辅助手段的类型、条件和运用方法,并在篇末回归到全书的根本主旨,强调了036-军事思想-慎战思想

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曰火辎,四曰火库,五曰火队。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 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 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 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核心内容

  1. 060-攻击与间谍-火攻五法:孙子将火攻分为五种类型,即焚烧敌军兵营与人马(火人)、粮草(火积)、辎重(火辎)、仓库(火库)和运输设施(火队)。

  2. 火攻的条件与运用:实施火攻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首先要准备好火攻器材(“烟火必素具”),其次要选择天干物燥、并且有风的日子(“发火有时,起火有日”)。在具体运用时,要根据火势的变化而灵活应变,如“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但若“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

  3. 036-军事思想-慎战思想:本篇在结尾处对战争的残酷性和破坏性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并由此提出了极为重要的慎战原则。

    • 043-军事思想-非利不动:孙子明确指出,不是对国家有利,就不要采取军事行动;没有取胜的把握,就不要用兵;不到危急关头,就不要开战。
    • 044-军事思想-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君主不能因为一时的愤怒而发动战争,将领不能因为一时的愤懑而投入战斗。一切军事行动都应以国家利益为准则(“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
    • 安国全军之道:孙子最后告诫,愤怒可以平复,但亡国不能复存,死者不能复生。因此,明智的君主和贤良的将帅必须对战争持有极其谨慎的态度,这才是安定国家、保全军队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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