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贾迎春
人物简介
贾迎春,是人物-贾赦的女儿,人物-贾宝玉的堂姐,在贾府众姊妹中排行第二,人称“二姑娘”。她老实无能,懦弱怕事,在处事上得过且过,有“二木头”的浑号。迎春的懦弱性格使她在复杂的贾府环境中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自己的乳母犯了罪,她不敢管,金凤首饰被偷去典当,她也无力追究。最终,她被父亲贾赦为了抵债,嫁给了“中山狼”孙绍祖,婚后备受虐待,一年之内便被折磨致死,是金陵十二钗中命运极为悲惨的一位。
主要特征
性格懦弱,人称“二木头”
迎春性格温和,但过于懦弱,缺乏主见。在复杂的大家庭中,她不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尊严,面对下人的欺负和不公也常常选择退让。
迎春不语,只低头弄衣带。……迎春道:“何用问,自然是他拿去暂时借一肩了。我只说他悄悄的拿了出去,不过一时半晌,仍旧悄悄的送来就完了,谁知他就忘了。今日偏又闹出来,问他想也无益。”
爱好与才情
迎春在诗词上虽不如黛玉、宝钗等人,但也参与了事件-海棠诗社的活动。她更偏爱清静,喜欢下棋,曾与人物-贾探春在窗下对弈。
迎春的丫鬟司棋与探春的丫鬟待书二人正掀帘子出来,手里都捧着茶钟,周瑞家的便知他们姊妹在一处坐着呢,遂进入内房,只见迎春、探春二人正在窗下围棋。
关键事迹
累金凤事件 (第七十三回)
迎春的攒珠累丝金凤被她的乳母偷去典当,丫鬟绣桔要向人物-王熙凤告状追究,但迎春却怕生事,选择息事宁人,最终不了了之。这件事集中体现了她懦弱怕事的性格。
迎春忙道:“罢,罢,罢。省些事罢。宁可没有了,又何必生事。”
误嫁中山狼 (第七十九回)
贾赦为了五千两银子,将迎春许配给了孙绍祖。孙家是贾府的门生,但孙绍祖本人却是个骄奢淫逸、凶残暴虐之徒,人称“中山狼”。迎春出嫁后,受尽凌辱,最终被折磨而死。
迎春方哭哭泣泣的在王夫人房中诉委曲,说孙绍祖“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略劝过两三次,便骂我是‘醋汁子老婆拧出来的’。又说老爷曾收着他五千银子,不该使了他的。”
命运判词
迎春在概念-太虚幻境“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的判词,用“中山狼”的比喻,揭示了她所嫁非人、最终被摧残致死的悲惨命运。
- 图画:一个恶狼,追扑一美女,欲啖之意。
- 判词: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
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