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实验:沃伦的道德的太空旅行者
“沃伦的道德的太空旅行者”是由哲学家玛丽·安妮·沃伦(Mary Anne Warren)提出的一个著名的概念-思想实验,旨在探讨“人”(person)这个道德概念的本质,即是什么使得一个存在者拥有完全的道德权利。
思想实验的内容
沃伦邀请我们想象一个场景:
设想一个太空旅行者降落在一个未知星球上并遇到了一群与他所见过或听说过的存在者完全不同的存在者。如果他想要保证自己能道德地对待这些存在者,他就必须以某种方式确定它们是否是人以及是拥有完全的道德权利,还是说它们只是某些他不需要为随便对待它们(比如将它们当作食物)而感到内疚的东西。他要如何来做出这个判断呢?
实验的目的与结论
这个思想实验的核心目的,是迫使我们思考“人”的定义性特征,将它从“生物学意义上的人类”(human being)这个概念中剥离出来。沃伦认为,太空旅行者不会通过DNA检测来判断这些外星生物是否是“人”,而是会观察它们是否具备某些关键的认知能力。
通过这个实验,沃伦提出了她认为构成“人格”(personhood)的五个核心标准:
- 意识(Consciousness):特别是感知痛苦的能力。
- 推理能力(Reasoning):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 自我驱动的活动(Self-motivated activity):相对独立于外部控制的活动。
- 交流能力(Capacity to communicate):能就无限多的话题进行交流。
- 自我意识(Self-awareness):拥有自我概念。
沃伦的结论是,任何满足了这些标准(或其中核心几项)的存在者,无论其物种、形态或来源如何,都应该被当作“人”来对待,并享有完全的道德权利。反之,一个生物学上的人类(例如,胎儿或处于永久性植物状态的病人),如果完全不具备这些特征,那么它就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人”,也就不拥有人所拥有的全部道德权利。
这个思想实验有力地支持了这样一种观点:“人类”是一个生物学概念,而“人”是一个道德概念,两者不能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