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实验:汤姆森的生病的音乐家
“汤姆森的生病的音乐家”是由哲学家朱迪斯·嘉威斯·汤姆森(Judith Jarvis Thomson)提出的一个著名的概念-思想实验,旨在探讨堕胎的道德问题。这个实验的巧妙之处在于,它绕过了“胎儿是否是人”这个争议焦点,直接探讨即使胎儿是人,女性是否仍然有权利终止妊娠。
思想实验的内容
汤姆森邀请我们想象这样一个情境:
假设你一早醒来发现自己背对背地与一名不省人事的小提琴家一起躺在床上,而且是一个非常著名的小提琴家。他被发现患有致命的肾脏疾病,而音乐爱好者协会查阅了所有的医疗记录后发现你是唯一拥有可与他配对的血型的人。因此他们就绑架了你,并在昨晚将小提琴家的血液循环系统接入你的循环系统,这样你的肾脏就能被用来像排出你自己血液中的毒素那样排出他的血液中的毒素。医院的院长现在跟你说:“…如果将他分离开就会杀死他。但是不用担心,只要九个月即可。”
汤姆森提问:你是否有道德义务必须同意继续这种连接,以维持小提琴家的生命?
实验的目的与结论
大多数人会直觉地认为,尽管拔掉管子会导致小提琴家死亡,但你并没有必须牺牲自己九个月的身体自主权来维持他生命的道德义务。这样做当然是善良的、值得赞扬的,但它是一种超义务行为(supererogatory),而不是一种必须履行的责任。
汤姆森的结论是:
- 生命权(the right to life)并不等同于“不被杀死的权利”,它更准确地说是“不被不公正地杀死的权利”。
- 更重要的是,一个人的生命权,并不蕴含着他有权利去使用另一个人的身体来维持自己的生命,除非得到了那个人的同意。
通过这个类比,汤姆森论证说:
- 即使我们承认胎儿是一个拥有生命权的“人”(就像那个小提琴家一样)。
- 但是,如果怀孕不是出于女性自愿的选择(类比于被绑架),那么胎儿就没有权利使用这位女性的身体来维持自己的生命。
-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女性选择终止妊娠(拔掉维持生命的“管子”),并不是对胎儿生命权的不公正侵犯,而是收回对自己身体的使用权。
这个思想实验极大地改变了关于堕胎的哲学辩论,它将焦点从“胎儿的地位”问题,转移到了关于“身体自主权”、“同意”和“生命权的内涵”等更复杂的问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