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政府组织

唐代与汉代同为中国历史上的盛世,其政府组织在汉代的基础上有了显著的发展和变革,尤其在相权制度上,呈现出与汉代截然不同的面貌。

相权制度的变革

唐代政府组织与汉代最大的不同,在于相权从“领袖制”转变为“委员制”。

  • 汉代:宰相一人总揽全国行政大权,是典型的领袖制。
  • 唐代:相权被分散到三个部门,即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由多个长官共同议事,集体负责,类似现代的委员制。这三个部门的职权总和,才相当于汉代一个宰相的权力。

唐代政府和汉代之不同,若以现在话来说,汉宰相是采用领袖制的,而唐代宰相则采用委员制。换言之,汉代由宰相一人掌握全国行政大权,而唐代则把相权分别操掌于几个部门,由许多人来共同负责,凡事经各部门之会议而决定。

三省的由来

中书、门下、尚书三省的长官,其名称在早期都源于皇帝的内廷私官,如秘书、侍从等。这一演变轨迹与宰相制度的形成有相似之处:当宰相职权过重被皇帝收回后,皇帝身边的内廷官员逐渐开始代行政府职权,最终在唐代被正式确立为外朝的执政长官,实现了“化私为公”的制度化转变。

若论此三省之来历,尚书本是皇宫内廷秘书……中书依官名论,也即是在内廷管理文件之意。侍中则是在宫中侍奉皇帝。故就官职名义言,这三个官,原先本都是内廷官。而到唐代,则全由内廷官一变而为政府外朝的执政长官,和以前性质完全不同。